林芝市公安局
林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6年度部门(单位)预算
2026年 1月 16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林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林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林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预算数据分析
一、林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收支总体情况
二、林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收入总体情况
三、林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统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并组织、指挥、检查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实施对剧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审批,依法开展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和重大活动道路交通安全保卫、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工作,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公路治安秩序。参与权限范围内的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规划、设计、建设工作。承担权限范围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车辆管理所业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工作。下设4个正科级机构: 综合指挥大队、道路安全治理大队、事故对策调处大队、直属大队目前。支队现有民警 75人,工人1人,公益性岗位33人,临时工24人(交通协管员19人、社会化辅助人员3人、厨师2人)。
一、主要职能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林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主要工作职能如下:
(一)统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实施并组织、指挥、检查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实施对剧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审批,依法开展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和重大活动道路交通安全保卫、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工作,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公路治安秩序。
(三)参与权限范围内的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规划、设计、建设工作
(四)承担权限范围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指导、监督车辆管理所业务工作。
(六)承办上级交办工作
二、林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构设置情况
我支队内设4个部门,其中有综合指挥大队、道路安全治理大队、事故对策调处大队、直属大队、(车辆管理所支队代管)。
(一)综合指挥大队
1、负责协调各部门、各警种之间的工作,确保各项交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负责支队办文、办会、公章管理,以及财务、后勤保障相关工作,如经费、装备、项目维护管理,确保交管工作顺利。
3、 负责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协调全市交管力量实现疏导交通、信息研判、联勤联动、应急处置等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负责公安交管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
4、 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工作,包括智能交通系统的研究、建设应用和维护。
5、 其他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道路安全治理大队
1、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秩序管理和道路执勤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交通疏导指挥和处置工作,研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策建议,为支队决策提供依据。
2、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减量控大、道交委等全市交通秩序整治专项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全市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规划、交通设施设置。
3、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和重大活动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负责支队案件复核工作。
5、落实公交保卫各项工作任务。
6、其他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事故对策调处大队
1、负责对辖区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勘查和鉴定,确定事故责任,组织事故调解,协调事故各方达成赔偿协议,组织对事故车辆进行技术鉴定,认定车辆安全性,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划定责任,依法对肇事者进行处理,提出预防措施。
2、分析事故数据,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向相关单位提出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意见建议,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
3、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协调救援,救助受伤人员,并疏导交通,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4、其他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直属大队
1、负责辖区道路(高速)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检查和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
2、负责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对违法者进行相应的处罚,维护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秩序。对涉及交通犯罪行为,如交通肇事逃逸、危险驾驶等,进行侦查和追捕。收集证据,追踪嫌疑人,并协助检察机关进行起诉。
3、定期对辖区道路(高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4、在紧急情况下进行应急处置,负责临时交通管制和疏导处置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
林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6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林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6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林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收支总体情况
林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6年部门预算反映的是林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财政资金收支预算。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林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6年收支总预算5012.97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12.97 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128.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7.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9.74万元。
二、林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5012.97万元,同比增加967.77万元,主要原因在于项目增加。其中: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91.67万元,占100%;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
三、林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出总体情况
林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出预算总量5012.97万元,同比增加967.77万元,主要增加的原因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的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增加、项目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231.13万元,占64.46%;项目支出1781.84万元,占35.54%。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12.97万元,同比2025年增加967.77万元,主要增加的原因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的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12.97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128.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7.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9.7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12.97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967.77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增加的原因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的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增加、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12.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4128.29万元,占79.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71万元,占12.23%;卫生健康支出157.23万元,占3.73%;住房保障支出199.74万元,占4.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2040201行政运行2456.38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209.87万元,主要增加的原因是人员调出公用经费增加、项目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公安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41.21万元,2025年执行数增加881.34万元,增加83.16%。主要是新增了部分项目及延续性项目金额有所调整,2026年项目包括党建经费24万元、考试中心运行维护费119.09万元、红绿灯维护和交通指挥系统维护529.81万元, 物证送检经费25.00万元; 驾驶证、车牌工本费89.00万元;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业务运转经费22.00万元、车管所业务运转经费27.00万元、电费76万元、交通安全整治及宣教工作经费40万元、行政或刑事拘留人员体检费2万元、法律文书1万元、“拉林”“林米”高等级交通安全保障经费196.68万元、短信平台10万元、城市道路标志标线维护费及城市道路防护栏和中心护栏、隔离栏维护、车辆停放地垄经费30万元、扁平化系统费用6万元、公安交通管理应用平台服务器维护费43万元、移动警务终端28.20万元、交通肇事逃逸专项经费1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109.93万元。其中林芝市城区违法停车自动抓拍项目318.68万元、林芝市科目二考试隧道新建项目83.45万元均为新增项目。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9.06万元,比2025 年执行数增加1.11万元,增加3.97%。主要是人员工资基数变化致使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助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5.31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11.51万元,增加4.2%。主要是人员工资基数变化致使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3.21万元,比2025 年执行数增加0.12万元,增加3.88%。主要是人员工资基数变化致使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2080705财政对公益性岗位补贴52.98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6.92万元,增加15.02%。主要是人员变动致使公益性岗位补贴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101101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28.17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5.38万元,增加4.38%。主要是人员工资基数变化致使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助增加。
8、2210201住房公积金199.74万元,为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比2025年增加8.37万元,增加4.37%。主要是人员工资基数变化致使财政对住房公积金的补助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31.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74.3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1691.91万元(基本工资473.64万元、津贴补贴1097.67万元、奖金120.60万元)伙食补助费81.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85.3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9.4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8.1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9.0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21万元(失业保险、工伤保险3.2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38.41万元(其中未休假补助50.18万元、加班补助56.36万元、休假探亲费176.31万元、编外长聘人员工资137.8万元、社会化辅助人员16.8万元、志愿者生活补贴0.96万元)、住房公积金199.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8.09万元,其中生活补助91.86万元、医疗费补助23.1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13万元(其他人员保险15.03万元、优秀公务员等3.9万元、退休慰问等4.2万元)。
公用经费156.7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41.74万元(办公费4.50万元、印刷费3.9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5.00万元、邮电费2.52万元、差旅费22.00万元、日常维修费15.00万元、租赁费2.00万元、培训费5.00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39.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66万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5.0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除介绍“三公”经费总体情况外,还应对分项支出具体情况作说明,同时将分项数与上年预算数作同口径对比,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作说明。除涉密事项外,应同时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6.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51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5年增加55.2万元,增加60.45%,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保险及公务用车购置等方面支出。
2026年因公出国(境)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60量,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林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6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林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6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林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2192.1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1853.1万元,减少45.81%,主要原因是一次性项目减少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3.91万元,其中:红绿灯维护及交通指挥中心系统维护费414.31万元、林芝市城区违法停车自动抓拍项目269.6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6年单位共有车辆6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6辆、其他用车24辆(考试车),2026年资产合计3993.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72万元;非流动资产合计3951.45万元,固定资产原值7961.13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4151.7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809.39万元;无形资产原值138.9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18.24万元,无形资产净值120.66万元,公共基础设施原值86.77万元,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65.37万元,公共基础设施净值21.39万元。净资产合计3951.14万元。
(四)2026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6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1个,资金1781.84万元,其中:党建经费24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35%;考试中心运行维护费119.09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6.68%;红绿灯维护和交通指挥系统维护529.81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29.73%; 物证送检经费2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1.4%; 驾驶证、车牌工本费89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4.99%;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业务运转经费22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1.23%;车管所业务运转经费27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1.52%;电费76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4.27%;交通安全整治及宣教工作经费4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2.24%;行政或刑事拘留人员体检费2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0.11%;法律文书1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0.06%;“拉林”“林米”高等级交通安全保障经费196.68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11.04%;短信平台1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0.56%;城市道路标志标线维护费及城市道路防护栏和中心护栏、隔离栏维护、车辆停放地垄经费3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1.68 %;扁平化系统费用6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0.34%;公安交通管理应用平台服务器维护费43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2.41%;移动警务终端28.2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1.58 %;交通肇事逃逸专项经费1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0.06%,公益性岗位补贴109.93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6.17%。新增其中林芝市城区违法停车自动抓拍项目318.68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17.88%,林芝市科目二考试隧道新建项目83.4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4.68%。
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表格详见附件)。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林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6年度没有使用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林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6年度没有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