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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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1-18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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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林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林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林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财政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林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股级建制)

1、受理市公安局的指令,协助支队领导按照预案或根据领导指令指挥调动警力。在接到重大事件、重要情况的报告后,及时按要求上报支队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根据支队领导指令迅速上传下达。

    2、组织制定完善办公室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与市局、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大队、各部门的联系协调,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保障支队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按市考核办和市局要求,做好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工作的组织、申报。

    3、收集、整理、上报、分析、反馈各类交通信息,认真开展全局性、综合性的调查研究工作,撰写相关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依据。

    4、起草并审核领导讲话、支队工作要点、总结和工作简报等文件材料;认真做好文牍工作,严格把好支队文件的审核关。及时汇总、推广支队各项业务工作经验和做法。

    5、负责支队办公会议、年度工作会议等全面、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汇总、确定会议议题,做好会议记录和各项准备工作,整理会议纪要。

    6、负责各类公文的收发、印发、登记、处理、传阅、督办、装订以及各类文书档案的立卷、归档和保管。保管和开具支队介绍信,加强行政印章管理。做好文件的保密工作。

7、认真做好重要时期、重大节假日和总值班室的值班安排工作,严格值班制度,确保各项指令、指示迅速下达落实。

8、负责做好支队警用车辆的宏观调配、购置、变更和号牌管理工作,负责支队内部车辆管理、驾驶员教育培训和驾驶证的年度审验及车辆安全保险工作。负责支队领导公务用车,油料供应、车辆维修。

9、负责支队装备和被装物资报表统计、审核、汇总、上报、领取核发、预决算工作。

10、负责支队行政管理工作。编制、上报支队经费的预决算方案,统筹安排支队预算内经费,制定落实各项经费开支的规章制度。做好有关接待和接待保障工作。负责支队内部安全和后勤服务保障,包括用电用水用暖、驻地门卫安保、车辆停放定位、绿化建设、环境保护、卫生防疫和膳食管理等,负责对本部门职工的管理、培训和考核。

     11、负责支队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和报刊征订发放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和支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事故调处大队主要工作职责(副科级建制)

1、检查、指导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组织制定完善事故处理工作制度,规范全市事故处理部门正规化建设。召开业务工作会议,评析、研究、布置业务工作。对全市事故处理工作及办案质量进行督导、考核。

2、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及逃逸案件、信访案件等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为上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参与重特大交通事故(一次死亡三人以上)、涉外事故、涉警事故、涉领导事故及其他影响较大的事故处理工作。

4、组织事故处理岗位民警的资格培训、业务技能培训、经验交流、考试和日常监督考核工作,负责对管辖不明或对案情复杂、影响重大案件的管辖指定工作。

5、负责事故信访工作的调查、处理和指导工作。对各大队事故处理信访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制定信访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努力把信访工作解决在基层。

6、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并转递至车辆管理所;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依法处以终生禁驾。

7、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负责事故黑点的排查、对策指导、上报工作,并协调安监局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努力提升道路交通环境,从源头减少事故发生。

8、完成上级部门和支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车辆管理所主要工作职责(副科级建制)

1、办理机动车(其中包括教练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

2、办理机动车(其中包括警车)定期检验,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

3、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进行临界报废通知、逾期报废公告和档案强制注销。

4、负责辖区内机动车辆的档案管理工作。

5、受理临时入境的外国机动车申请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等业务。

6、负责全市机动车基础数据统计。

7、指导、监督县级车管所机动车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完善业务工作制度,规范全市交警车管部门正规化建设。

8、对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监督。

9、负责对农业(农机)部门办理的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牌证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10、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施监督。

11、完成上级部门和支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驾驶员考试中心主要工作职责(副科级建制)

1、受理机动车驾驶人初学、增加准驾车型申请。

2、负责机动车驾驶人的考试和发证工作。

3、受理驾驶证换证、补证和注销业务。

4、负责对交通违法记分满分的机动车驾驶人的教育、考试工作及驾驶证的审验工作。

5、负责辖区内机动车驾驶人档案的管理。

6、受理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申领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等业务。

7、负责全市驾驶人基础数据统计。

8、指导、监督县级车管所驾驶人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完善业务工作制度,规范全市交警驾管部门正规化建设。

9、负责对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学校的培训质量实施监督。

10、负责对农业(农机)部门办理的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驾驶证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11、完成上级部门和支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法制督查室主要工作职责(股科级建制)

1、综合研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问题,组织、推动解决本辖区执法问题。

2、编制年度和阶段性法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对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负责对追究刑事案件进行审核,并指导业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对适用一般程序案件办理的交通事故案件从基本事实、法律程序、法律法规适用、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审核,并报有关领导审批。对适用一般程序案件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批,并报有关领导审批。

4、负责组织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执法检查、自查活动。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按照支队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的要求,定期对各执法部门的执法质量进行考评,撰写执法考评工作报告,按时上报支队。组织开展网上办案活动、开展法制在线和执法质量服务活动。

5、对执法民警和法制员定期开展法律培训和业务指导。对支队转发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征求意见草案,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

6、负责本单位执法档案的建立、管理、使用和相关材料的报送。

7、负责承办行政诉讼、复议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听证案件工作。

8、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文书。

9、负责建立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外部执法监督机制。

10、完成上级部门和支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城市大队主要工作职责(副科级建制)

1、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和完善加强队伍建设、业务工作的各项措施和规章制度,提高正规化建设水平。

2、依照国家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维护辖区内的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道路交通,纠正和处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宣传普及道路交通法规,侦办道路交通肇事逃逸事件和交通肇事罪的侦查移诉工作。

3、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先期处置发生在道路上的民事纠纷,制止精神病人、醉酒人在道路上的肇事行为,协助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查缉逃犯、违法犯罪嫌疑人及嫌疑车辆。

4、做好交通安全警卫工作,警戒突发和群体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持秩序。

5、参加处置灾害事故,维持秩序,抢救人员和财物。

6、制止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7、救助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它危险情形的公民

8、执行110、122指令及法律、法规规定由人民警察执行的其他任务,接受公民报警。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巴宜、工布江达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主要工作职责(副科级建制)

1、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制定和完善加强队伍建设、业务工作的各项措施和规章制度,提高正规化建设水平。

2、依照国家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维护辖区内的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道路交通,纠正和处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宣传普及道路交通法规,侦办道路交通肇事逃逸事件和交通肇事罪的侦查移诉工作。

3、按照上级要求和有关规定,负责辖区内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高速公路治安秩序。

4、承担支队林芝警务工作站的各项工作任务。

5、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先期处置发生在道路上的民事纠纷,制止精神病人、醉酒人在道路上的肇事行为,协助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查缉逃犯、违法犯罪嫌疑人及嫌疑车辆。

6、做好交通安全警卫工作,警戒突发和群体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持秩序。

7、参加处置灾害事故,维持秩序,抢救人员和财物。

8、制止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9、救助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它危险情形的公民

10、执行110、122指令及法律、法规规定由人民警察执行的其他任务,接受公民报警。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公交安全保卫大队主要职责

1、负责统筹组织全市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协调配合全市城市公交领域重大维稳案(事)件处置工作;

3、负责协助处置全市公交刑事、治安案件;

4、负责指导城市公共交通反恐防暴工作;

5、负责督促公交企业履行安防主体责任,指导、监督、检查公交客运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督促、检查公交客运企业对驾驶员,专职安全员安全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

7、负责排查公共交通安全隐患。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九)支队调度中心主要职责

1、规划维护社会政治、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网络建设

2、搜集、传递动态情报信息,及时分类、汇总和综合研判,服务领导决策。

3、负责机要通信、电文收发。

4、接受122联动报警,下达处警指令,受理122投诉。

5、完成支队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林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1年度决算明细表

(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林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1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

交警支队属公安局内设机构,正科级建制,市财政独立核算单位。支队内设支队综合科、车管所、事故调处大队、法制督察室、城市大队、驾考中心、公交安全保卫大队、交警支队调度中心、巴宜交巡警大队、工布江达交巡警大队10个部门,其中法制督查室为股级部门,其他为副科级部门。

 (二)人员情况

交警支队实有161人,其中民警85(含工人1人、辅警5人、公益性岗位人员39人、临时工32人(含食堂4人、社会化辅助人员4人)

二、2021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教育整顿为抓手提升队伍综合素质。

2021年,第四党总支紧扣一个字,以党建为龙头,唱响支部是堡垒,干部是标杆,党员是旗帜的口号,将党建的作用和优势融化于基层整体血脉经络,传递至第四党总支各个岗位神经末梢,总支所有民协辅警,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工作干在前,纪律守在先,始终围绕着党支部核心开展工作,支部的堡垒作用得到了显现,队伍的志气不断高涨。

第四党总支、各党支部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以及市公安局党委一系列安排部署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三更教育“五大专项行动”等工作纳入工作重点,同交管业务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积极打造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双过硬交警队伍。“放管服”改革措施为抓手,提升为民办实事能力,以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通过成立党员先锋突击队、开通车辆登记服务站、高速救援被困车辆及人员、交通安全“九进”宣传、护学岗等形式累计开展各类为民办实事12类30小项72件。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各党支部书记带头讲专题党课12次,党总支、各党支部先后19次专题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会200余次,学习人数达3700余人次,组织参加应知应会测试6次,370余人次参加,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3次,查摆剖析各类问题50余条,33人次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建立《林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规范数字证书管理与使用》、《林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执勤规范》等规章制定和长效机制8个。全体党员在党总支、党支部的带动下,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参与,累计开展思想教育学习170余次,签订“对党忠诚承诺书”、不信仰宗教承诺书“廉洁从政承诺书”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告知书600余份,开展各类主题活动80余次,开展谈心谈话4次,达310余人次。截止11月10日,完成6名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工作,6名预备党员转正,吸收3名入党积极分子,提交入党申请书2人。

)全力配合市卫健部门,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发生以来,按照中央、、市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林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时间将工作重心调整到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上来,严格落实自治区、全市启动社会治安防控响应的要求,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到阻击疫情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全力开展隐患源头排查整治,全力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2020年1月—11月10日,我市林芝市共接报道路交通事故1079起,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221起,增加24.3%。其中,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74起,造成9人死亡,74人受伤,失踪1人,经济损失19210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24起,上升48%,死亡人数增加6人,上升200%,受伤人数增加13人,下降21.3%,直接财产损失增加101300元,上升11.6%,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交通安全形势整体平稳。

1、全力开展道路交通源头隐患治理2021年,全市已备案重点运输企业42家,注册重点运输企业42家。持续对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和重点车辆所属企业开展宣传教育和督促督导,今年以来,由林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对交通安全管理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市各运输企业、各县区交警大队开展了督导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履行好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通过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波密县、巴宜区、朗县、米林县、墨脱县、察隅县、工布江达县等七县区安全风险隐患进行了实地检查,及时督促推进县(区)开展挂牌督办隐患路段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并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全年林芝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各项检查50余次,联合市安监局、市运管局检查道路运输企业2次,检查过程中发现各类安全隐患100余处,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及车辆共下发隐患通报7,目前已整改完毕,上报工作简报10余签订责任书16份。截止11月10日,全市大型公路客运车辆检验率、报废率、大型旅游客运车辆检验率、报废率均达到100%;危险货物运输车检验率为89.19%,报废率为100%;重型货车检验率为94.27%,报废率为95.14%;重型挂车检验率为92.67%,报废率为75%。在机动车和驾驶人准入管理上,辖区内3家机动车登记服务站通过登记服务站注册登记小型汽车2124辆,占注册登记小型汽车总量的51.5%。二是进一步强化重点交通参与人的管理,围绕“五类”重点驾驶人员(校车、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营转非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板块,以环筑护城河工作为依托,对五类车辆进行逢车必查;在农村板块,进一步抓好“两站两员”、“红白喜事打招呼”等制度的落地落实,着力推动乡镇政府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三是以建党100周年、西藏自治区成立70周年、“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小长假等重要节点为重点,全力抓好全市道路,特别是国省道、高速公路的事故预防,在重要节点实施交警支队全员上岗、城区警力向全市重要路段倾斜的警力部署,并结合以往经验,提前对国省道、高速公路重要互通进行车道渠化,与一路三方一起加强了重点路段的巡逻值守和视频巡查,确保了建党100周年、西藏自治区成立70周年等重要节日期间均未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未发生因事故导致的长时间、大面积拥堵。

)以推动社会化治理为路径,持续保持全市道路交通环境的畅通有序。

林芝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芝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给林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升交通组织水平带来了巨大机遇和挑战。为此,林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深入总结前期开展的社会化治理成果,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站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在持续推进源头隐患治理、持续保持重点违法的打击力度的基础上,加快推动交管领域各方面协同共治,着力深化“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是深入推进社会化治理的试点工作,在总结前期零酒驾社区创建成效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了7个社区,全面推广社会化治理试点,引导社区在交通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深挖造成交通乱象的根源矛盾问题,进一步推动形成更广泛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二是持续开展重点违法的打击查处,2021年全市共开展各类交通整治行动,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4310起,其中醉酒驾驶5起,再次饮酒后驾驶2起,饮酒驾驶64起,超速50%以上43起,无证驾驶23起,机动车未悬挂号牌2起,使用其他车辆号牌2起,违停3571起,累计记分2起,违反禁止标线指示362起,闯红灯693起,超速20%以上50以下569起,驾驶证暂扣期驾驶机动车2起,违反禁令标志指示27起,逾期1340起,其他违法行为7603起罚款合计3779860(叁佰柒拾柒万玖仟捌佰陆拾圆整)元。三是持续保持对“三车”乱象的整治力度,根据新修订的《西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一时间开展电动车登记注册业务,并结合“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精神,开通电动自行车业务服务,方便群众办理。四是持续开展违停的常态化治理,今年以来,林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治理违停工作中进一步提高科技投入,在违停造堵路段增加抓拍设备,进一步降低了现场执法比率,截至目前累计处罚违停3571起。

)深入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进一步提升“放管服”改革成效。

2021年以来,结合“放管服”工作,深入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深化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一门通办”“一网通办”“一次性办”服务措施,着力研究更多更好的“不见面”服务事项,进一步提高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是在12123”中上线更多功能模块,目前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下发业务模块,目前正按计划进行测试和前期推广。二是继续深化推广“交管12123”APP、警邮服务等服务项目,群众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实10大类117项交通管理服务功能,各类互联网车驾管业务办理量持续保持上升趋势,初学和增加业务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互联网自主预约人数为15843人,预约总人数为18634人,自主预约比例为85%,通过互联网和“交管12123”APP办理各类车驾管业务;在交通管理服务站方面,通过办理办理5298笔业务,社会办占比56.63%。三是全力推进“两个教育”学习网上办理,林芝市按照部交管局部署,计划于12月开始受理“两个教育”学习申请。四是全面推进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罚的网上办理。五是继续延伸社会化服务网点触角,新增3家社会化登记服务站。

截止11月10日,2021年驾考中心共组织考试726场次,共22257人次参加考试,出驾驶证4837本。今年共组织科目一理论考试163场,6264人次参考,合格4950人,平均合格率为79.01%;组织科目二场地考试157场,5409人次参考,合格3327人,合格率为61.51%;组织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243场,5087人次参考,合格3284人,合格率为64.54%;组织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163场,5497人次参考,合格4543人,平均合格率为82.66%。驾驶证业务合计44287辆,其中注册登记5283辆、转移登记3576辆、变更登记640辆、抵押登记1357辆、注销登记1894辆、转入登记1319辆、档案更正42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19470辆、其他10706辆

)严格督导检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按照公安厅、市局党委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交警支队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自觉统一,将交通安保、重特大事故预防等工作督导检查有机结合,把握工作节奏,严格工作标准,成立由支队领导为组长的督导工作小组,加强对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落实到实处。二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给安保维稳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倒查责任。三是节日及重大安保活动期间,支队班子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亲临一线,靠前指挥,深入辖区易堵路段、危险路段检查督导,了解道路交通通行情况,指导路面民警开展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帮助民警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鼓舞了一线民警的士气,增强了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激发了工作热情。期间,共组织开展各项督察活动50余次,撰写督察情况反映6期,调查处理涉诉涉访事件20起,撰写调查报告10份。

    四、收入和支出情况

(一)本年度收入总计3505.1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505.17万元。年初财政下达预算指标3505.17万元,年结转总额为1702.23万元

(二) 林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中支付结转结余资金614.62万元

(三)支出执行情况

交警支队全年总支出4592.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00.51万元,占总支出的52.27%,与上年基本持平商品服务支出1504.79万元,占总支出32.76%,此项包括项目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的商品服务支出1299.37万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0.43万元,占总支出的2.62%。资本性支出567.04万元,占总支出的12.35%。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二)本年度收入总计3505.1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505.17万元。年初财政下达预算指标3505.17万元,上年结转总额为1702.23万元。决算支出4592.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决算支出2446.1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决算支出249.21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预算数决算支出1897.41万元。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21年各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方面开支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2400.5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17.43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13.22%),津贴补贴1266.78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52.77%),年终一次性奖金102.25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4.26%);伙食补助费32.34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1.3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2.84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8.0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4.85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4.37%)、公务员医疗补助24.1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1%)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58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0.19%)、住房公积金170.03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7.08%)、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5.31万元(占工资福利支出的7.72%)

2)商品和服务支出方面开支情况

商品和服务支出1054.79万元,其中:办公费163.37万元(占商品和服务支出的15.49%),主要为日常办公品费用;印刷费164.69万元(占商品服和务支出的15.61%),主要为印制法律文书和单位业务书籍购买车管所牌照费,手续费0.43万元(占商品服和务支出的0.04%);水费5万元(占商品服务支出的0.47%,主要为单位水费和排污费);电费95.06万元(占商品服务支出的9.01%);单位邮电费15.86万元(占商品服务支出的1.5%);民警办案差旅费33.97万元(占商品服务支出的3.22%;单位固定资产、红绿灯维修维护网络维修维护261.14万元(占商品服务支出的24.76%),租赁费483.87万元(占商品服务支出的45.87%),取暖费18.47万元(占商品服务支出的1.75%),培训费4.28万元(占商品服务支出的0.41%),被装购置费21.42万元(占商品服务支出的2.03%),劳务费16.63万元(占商品服务支出的1.58%)委托业务费32.73万元(占商品服务支出的3.1%)工会经费开支29.23万元(占商品服务支出的2.7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27万元(占商品服务支出的9.9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38万元(占商品服务支出的5.06%)。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情况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0.43万元,其中:奖励金3.34万元(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的2.77%);医疗费补助3.11万元(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的2.58%);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生活补助113.99万元(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的94.65%)。

4)行政运行资本性支出开支情况

资本性支出567.0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58.57万元(占资本性支出的80.87%),专用设备购置73.68万元(占资本性支出的12.99%),大型修缮34.79万元(占资本性支出的6.14%)

(5)本年度支出总计4592.78万元

(6)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交警自对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政策,有效的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三公经费对比表(单位:万元)

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公务车辆购置

预算

2021

支出

2020

年支

同比增

/减

%

预算

2021

支出

2020

支出

同比增长

/减少%

预算数

2021

支出

2020

支出

同比增长

/减少%

1.39

0

0

0

26.93

105.27

132.96

-20.82%

0

81.03

-100%

3.公开事项情况分析

2021年资产合计3333.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62.29万元,固定资产原值4348.58万元固定资产折旧1972.48万元,在建工程148.04万元,公共基础设施46.89万元。流动负债合计153.17万元,净资产合计3180.15万元。非流动资产总计2571.03万元,其中房屋709.5万元,车辆52台,其中执法执勤车辆32台,其他用车20台。

1)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49.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34万元、印刷费20.22万元、手续费0.43万元、电费33.18万元、邮电费2.08万元、取暖费18.47万元、差旅费15.39万元、维修费27.55万元租赁费4.15万元、培训费4.28万元、被装购置费4.11万元委托业务费1.02万元,工会经费29.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和支出7.5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7.2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6.4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1年年末、车辆实有数52

3)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21年计划采购金额921.6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921.63万元。

(4)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当年预算收入总额为3505.17万元,上年结转总额为1702.23万元,当年预算支出总额为4592.78万元,结转结余资金614.62万元

(5)因公出国(境)组团数及人数

2021年没有因公出国(境)人数

(6)国内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公务接待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警力不足、交通条件限制以及需要管控路段过长,造成了交警部门疲于应付,加之林芝市各县交通管理部门机构设置不够完善等情况,交通安全工作的发展还不平衡。二是由于工作任务重、工作点多线长面广,现有的民警大都充实到一线,警力严重不足,分配有限,公路巡逻力度无法深入到边远乡村道路,存在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状态,使得工作的深度与广度不够。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支队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目标要求和市局党委的工作思路,切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开拓创新,紧紧围绕事故预防、秩序管理和队伍建设为中心,切实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抓好国家有利政策的应用。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牢牢抓住自治区、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视的机遇,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在市局党委的领导和总队的指导下,自觉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去思考,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围绕保安全保畅通这一根本任务,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持续发展、跨越发展之路,努力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历史性发展,并努力实现“十三五”期间跨入全区公安交警系统先进行列的目标。

(二)全力加强事故预防的源头管理。一要提高事故预防工作能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关于落实事故预防工作的部署要求。继续推行事故分析研判机制,重点从交通事故易发生的市、公路、路段、时段,以及易引发事故的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入手,结合全市特殊的地理环境、道路条件和气候特点,就道路交通事故进行深度分析,科学研判,掌握规律,找准影响和制约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制定符合实际的交通管理办法。并建立安全风险预警和督办制度,针对分析发现的苗头性安全隐患及时预警,对事故多发、上升的重点县区下发督办通知,加强工作指导。二要加强驾驶人源头管理。严格驾驶人考试程序,特别是对申请增驾大型客车驾驶证的,要从严把关,增加山区道路、高速公路、夜间、恶劣天气条件和突发情况下的考试项目,不合格的学员坚决不予发证。严格实施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驾驶人的再教育与培训考试。根据交管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继续推广使用驾驶人考试智能评判系统,并利用考试监管平台系统对各考场的考试情况进行日常的监控、倒查、分析,定期对考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和查处。三要督促落实运输企业和学校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从规范驾驶人职业准入、严格驾驶人聘用、加强内部教育管理、落实GPS监控措施、强化车辆动态监管、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维护保养运输车辆入手,切实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交通安全精细化管理。严格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辆和校车等重点车型的查验工作,重点查验客运车辆轮胎、座位数、应急逃生装置、安全带、限速装置、货运车辆外廓尺寸、车身反光标识、侧后部防护装置等项目。保障重点车辆安全性能,从源头上杜绝“带病”车上路。四要严格督促落实道路安全隐患整改措施。2021年支队将在对全市道路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提出具体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意见的基础上,提请政府挂牌督办,依靠党委、政府,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动态监控、滚动摸排、持续整治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交通隐患路段整治“清零”的目标。特别是要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实施交通安全设施生命防护工程,提高安全设施设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全力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管控。一要从严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采取日常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国省道、高等级公路要以“三超一疲劳”、违法占道行驶和违法停车为重点,依托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服务站,落实对公路客运车辆“六必查”要求;城区要以酒驾、涉牌涉证、闯(绕)红灯、抢道争道、不按交通引导行驶、乱停乱放为重点;农村道路要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派出所以及驻村工作队的职能作用,以节庆活动和重大节庆、佛事转山活动期间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以及短途客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严管严治,切实加大交通秩序管控力度。二要结合实际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认真做好重要节点期间的交通管理工作,加强节日期间、景区周边等交通流量高峰时段、路段的管控疏导,保障节假日期间主要道路安全畅通。

(四)全力提高城市交通管理的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一要主动争取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话语权。充分利用党委政府重视的有利契机,主动研究、有所作为,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积极主动从城市交通的规划、建设等阶段来着手解决城市交通管理存在问题,解决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相互脱节的问题。二要坚持开展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以严管来弥补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上的不足,有效抓好行车、停车秩序,同时科学合理适时地运用相应交通组织措施和交通需求管理,实现城市道路资源利用的最大化。三要深入推进城市电子监控系统建设。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将城市智能交通系统推向县区级建设工作。在明年八一城区“白改黑”完成改造后,充分发挥信号灯智能控制系统、路口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不断提升城市交通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的科技化管理水平。

(五)全力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和安全驾驶能力。一要进一步深化“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实施。继续抓好交通安全“进校园、进家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以及“进驾校”等长效宣传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机制,强化安全宣传阵地建设,继续抓好中小学生、农村群众、客货运驾驶人等重点群体宣传教育。二要继续加强重点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力度。结合“牵手平安行”和“五个一”活动,对教练员和客货运新驾驶人开展“四讲”(讲事故案例、讲应急处置、讲职业道德、讲安全责任)活动,组织新驾驶人观看安全文明交通宣传片,参与交通安全劝导服务,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宣誓仪式,抓好客货运新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意识教育。

(六)全力探索拉林高等级公路交通安全科学管理模式。拉林高等级公路作为我区第一条真正意义上的高速公路,我市交警部门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无现成经验可以借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难度巨大,忠实履行高等级公路上治安、刑事案件的先期处置职能,全面提升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科学管理能力和应对恶劣气候、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高等级公路公安交通管理各项工作平稳过渡、扎实推进。经过两年时间摸索,支队及相关县(区)全体交通民警将牢固树立高等级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切实加强联动联勤并不断加大与有关单位及各警种的协调配合,力争实现高等级公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良好格局。

(七)全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牢固树立纪律作风整顿教育常抓不懈的理念,加强队伍管理,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九项要求》《约法十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内务条令》和“五个严禁”等法规、条令,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通过加强执法理念教育,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通过制度建设,细化完善各项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通过考评,推进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目标的实现,坚决防止因执法不规范损害公安机关的形象、引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通过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到以点带面、整体推动,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当年从自治区财政取得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其他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21年决算公开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