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权责清单 / 行政奖励

提供有效线索或者协助的人员、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职权类型: 行政奖励 法定期限:
职权名称: 职权编码:
子项:
行使主体: 林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咨询电话: 08945823444
职权依据:

【部门规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46号2018年5月1日)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及人员提供有效线索或者协助的人员、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责任事项:
追责形式:
追责依据:
备注: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