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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法定期限: 三年
职权名称: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职权编码: 540400000000
子项:
行使主体: 林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咨询电话: 0894-5825660
职权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责任事项:
追责形式:
追责依据:
备注:
流程图: